公示结束时间:2023年05月24日
一、评标情况
标段(包)[001]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:
1.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
中标候选人第1名:浙江兆达经贸股份有限公司,投标报价:13.80万元,质量:/,工期/交货期/服务期:2天;
中标候选人第2名:海盐兴余化工有限公司,投标报价:16.00万元,质量:/,工期/交货期/服务期:2天;
2.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
中标候选人(浙江兆达经贸股份有限公司)的项目负责人:姚琪/;
中标候选人(海盐兴余化工有限公司)的项目负责人:富杨妹/;
3.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
中标候选人(浙江兆达经贸股份有限公司)的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;
中标候选人(海盐兴余化工有限公司)的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;
二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公示期间,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,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岀的要求告知如下:
1.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。
2.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,具体要求如下:
(1)异议事项应真实、具体;
(2)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;
(3)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岀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,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;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,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;
(4)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,且应配合查证;
(5)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;
(6)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。
3.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,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。
4.招标人/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、不充分,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,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。
5.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,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:
(1)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;
(2)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、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。
6.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,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。
7.异议接收邮箱地址:1913033496@qq.com
三、其他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
四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嘉兴市妇幼保健院,联系电话 0573-83687500。
五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嘉兴市妇幼保健院
地 址:嘉兴市南湖区中环东路 2468 号
联 系 人:张女士
电 话:0573-83689348
电子邮件:/
招标代理机构: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
地 址: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 1008 室
联 系 人:蒋菊、吴战军
电 话:87850058、15957136152、18957110019
电子邮件:1913033496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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